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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9日,山阳县公安局组织专业人员将春节期间收缴的烟花爆竹及“孔明灯”予以集中销毁。
当日,集中销毁鞭炮499000头、烟花6096发、玩具烟花63件、“雷王”6箱、“孔明灯”2000个。
通过此次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充分展示了公安机关打击涉爆违法犯罪的坚定决心,有效消除了公共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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