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五大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陕政办发[2019]22号)精神和《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归集公示政务承诺信息的通知》要求,现将本部门政务诚信公开承诺如下:
一、服务态度承诺:认真执行“首问负责制”,文明礼貌、热情周到。对企业和服务对象超前服务、跟踪服务、全程服务、高效服务,杜绝“生,冷,硬、顶、拖”等现象。
二、规范审批承诺:规范审批制度和审批流程,压缩审批前置要件及时限。实行“首问负责制”“并联审批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等制度,做到一不拖、二不卡、三快捷。
三、执法承诺:严格执法程序、执法依据,执法要求,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执法人员做到文明执法、公正执法,强化服务意识,促进企业发展,树立良好的形象。
四、信访服务承诺:对来访群众接待热情、服务周到、文明耐心,办事高效,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话难听”等不良现象。及时调查处理信访案件,在规定天数内办理完毕,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环境问题,
五、廉洁自律承诺: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的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强化自律意识,严格落实责任追究,确保全局风清气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