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认真履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宗旨,认真完成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扎实做好新时期各项民政工作,推进山阳民政事业健康发展。
二、聚焦脱贫攻坚,全力做好兜底保障。落实最低生活保障、社会救助制度,对农村贫困人口做到应保尽保、应助尽助、应兜尽兜。
三、聚焦特殊群体,织密织牢民生保障“安全网”。落实特困供养、残疾人保障、老年人福利、农村留守儿童关爱等政策,确保特困家庭生活有保障。
四、聚焦群众关切,加强服务能力建设。支持发展养老事业,坚强对敬老院、儿童福利院、兜底保障院、农村幸福互助院、社会养老机构的管理。加强社会治理、依法管理社会组织,推进殡葬改革,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五、强化制约监督,规范权力运行。健全民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确保民政部门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全面推进民政政务公开,确保权力规范运行。
六、转变工作作风,优化发展环境。切实转变政风行风,狠刹“四风”突出问题。认真落实服务承诺、限时办结、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责任追究等制度,优化服务流程,提高为民办事效率。
七、落实廉政责任,树立民政形象。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落实从严治党要求,强化民政项目、资金监管,坚决杜绝“吃、拿、卡、要”,发现违纪违规行为,绝不姑息,严肃处理。